直播经济风生水起:“带货”大户小心漏税风险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1-06-24 二维码分享

  中新网南京6月23日电(蔡薇 申冉)一年一度电商“年中大促”正在火热进行,层出不穷的直播秒杀成绩亮眼,尤其是网上带货,因其销量抢眼、客户流量大,被众多商家所热衷。连日来,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主动走访当地多家初创电商企业,畅通“618”服务绿色通道,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助力企业迎接今年销售新峰值,避免涉税风险经营。

  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在走访时了解到,目前年轻人创业在营销手段的选择上有别于传统企业,更青睐网络宣传,同时,相较于公众号、推文等,网络直播因为流量大、受关注程度高,更是初创企业的优选。

新经济势不可挡,不过税务部门在走访中,也及时向企业介绍如何合法纳税,利用好税收优惠。(资料图) 泱波 摄

  “比如说直播带货,动辄几千几万的销量,比地推、广告都直接。而且还可以根据商品的特点,多种形式传播。”陈先生是一家专注直播营销的初创公司老板,他对税务工作人员坦言,现在很多商家来了就直接要求做直播,“可以说直播营销,正在颠覆所有传统的销售模式。”

  对于市场出现这样的新趋势,税务部门提醒,这类企业在直播营销平台上注册账号或者通过自建网站等其他网络服务,开设直播间,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如直播工作室等,帮助商家销售商品,由商家直接销售商品,企业只赚取提成,目前是比较普遍的。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按照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的适用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我们是从商家先购进货物再销售,也是按照代理服务缴税吗?”新晋直播网红“小蔡”*近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在咨询中向税务人员提出疑惑。

  “如果购入货物并全额付款,就取得了商品的所有权,然后再销售,这种情况就不一样了。”税务人员解释,“这就需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从商家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把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完)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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